不选考“英语(一)”的考生,须在专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几门课程,累计达到“英语(一)”规定的学分。
可以抵免的课程汇总一览表 合格证书名称(全国) 抵免课程名称 抵免课程代码 一级B/二级VF/二级C 计算机应用基础(理论)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(实践) 00019 计算机应用技术(理论)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(实践) 02317 二级VF/二级C/三级网络技术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(理论) 00051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(实践) 00052 二级C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(理论)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(实践) 00343 (统招)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二级VF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(理论) 00051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(实践) 00052 英语四级 英语(一)专科段 00012 英语(二)本科段 00015
可以抵免的课程汇总一览表
合格证书名称(全国)
抵免课程名称
抵免课程代码
一级B/二级VF/二级C
计算机应用基础(理论)
00018
计算机应用基础(实践)
00019
计算机应用技术(理论)
02316
计算机应用技术(实践)
02317
二级VF/二级C/三级网络技术
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(理论)
00051
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(实践)
00052
二级C
高级语言程序设计(理论)
00342
高级语言程序设计(实践)
00343
(统招)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二级VF
英语四级
英语(一)专科段
00012
英语(二)本科段
00015
凡符合免考对象、课程免考条件的考生,由考生本人向当地县(市、区)招考办提出申请,考生本人提供毕业证、学过的课程及成绩单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经当地招考办审核原件后,在复印件上签上经办人姓名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证书免考所需材料:
1、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2、国家承认的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
其它免考:
2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
3、学籍表复印件(学籍表上内容须体现考生姓名、学校、课程成绩、课程学分或学时等),自考生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;
4、学籍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,复印件不完整、更改和无盖章的无效;
特别提醒:自考专科毕业证不能抵免本科专业的课程。如:用专科毕业证是不能抵免本科专业中的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03709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。其它课程也是依此规则。
办理免考的时间是每年有二次,即考生在自考办现场报考4月份自学考试和10月份自学考试的时候。每位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,逾期不予办理。
考生按时将相关材料送到当地县(市)招考办,省考办审批时间为每年六月上旬和十二上旬。在校学生办理自考免考手续,由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审核后,统一到省自考办理手续。
咨询电话:079188696820
学历教育考试科: 079188696820
秘书科: 079188696986、079188696725、
计划科: 079188696735